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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时间:2024-02-22 22:34:18
【实用】工作方案模板六篇

【实用】工作方案模板六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作方案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作方案 篇1

一、目标

在组织机构、队伍能力、监管业务、内部管理、基础设施、经费保障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确保全省现场会顺利召开。

二、方法步骤

“点对点”业务指导分7个指导组,具体负责食品药品监管所能力建设7个方面的业务指导。

(一)综合管理指导组

成员单位:市局人教科、区县局负责监管所组织建设人员。

指导步骤:市局人教科与区县局人教股对食品药品监管所的阵地建设布局、内部管理制度、人员学习培训等方面进行现场指导。

(二)食品生产监管业务指导组

成员单位: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区县局食品生产监管股。

指导步骤: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与区县局食品生产监管股帮助监管所规范完善食品生产类监管档案。并带领监管所人员到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实地指导如何开展监督检查。

(三)食品流通监管业务指导组

成员单位:市局食品流通监管科、区县食品流通监管股。

指导步骤:市局食品流通监管科与区县局食品流通监管股帮助监管所规范完善食品流通类监管档案。并带领监管所人员到食品流通企业(小副食店)实地指导如何开展监督检查。

(四)餐饮服务监管业务指导组

成员单位:市局餐饮服务监管科、区县局餐饮服务监管股。

指导步骤:市局餐饮服务监管科与区县局餐饮服务监管股帮助监管所规范完善餐饮服务类监管档案。并带领监管所人员到酒店、小餐饮店实地指导如何开展监督检查。

(五)医疗器械监管业务指导组

成员单位:市局医疗器械监管科、区县局医疗器械监管股。

指导步骤:市局医疗器械监管科与区县局医疗器械监管股帮助监管所规范完善医疗器械类监管档案。并带领监管所人员到医疗器械企业实地指导如何开展监督检查。

(六)药化生产监管业务指导组

成员单位:市局药化生产监管科、区县局药化生产监管股。

指导步骤:市局药化生产监管科与区县局药化生产监管股帮助监管所规范完善药药化生产类监管档案。并带领监管所人员到药品生产企业、化妆品生产企业实地指导如何开展监督检查。

(七)药化市场监管业务指导组

成员单位:市局药化市场监管科、区县局药化市场监管股。

指导步骤:市局药化市场监管科与区县局药化市场监管股帮助监管所规范完善药化市场类监管档案。并带领监管所人员到药品经营店、化妆品经营店实地指导如何开展监督检查。

三、相关要求

(一)认真落实责任。各业务指导组要认真落实业务指导责任,进一步帮助监管所规范完善监管档案,提升监管所人员监管业务能力。

(二)科学安排时间。各业务指导组在对监管所进行业务指导时,应与本科室日常检查、联片工作结合起来,合理安排指导时间。

(三)确保取得实效。各业务指导组应充分了解监管所监管工作开展现状,逐一对监管人员进行培训指导,确保指导工作取得实效。

工作方案 篇2

为认真落实好县20xx年度全域旅游重点任务和县委关于大力发展全域旅游的要求,全面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战略。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xx年镇全域旅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大力发展全域旅游”为指导思想,按照“全域旅游”的发展战略,借助高铁时代的机遇,大力发展黄山东大门首驿的区位优势,壮大全镇旅游发展中基础设施好、景区完善、旅游影响力大的旅游点,围绕生态旅游规划为统揽,抓好镇全域旅游示范景点打造,上下联动,全面提升我镇旅游形象,努力打造全域旅游示范镇。

二、突出重视

为大力发展我镇全域旅游,在思想上、行动上、观念上突出重视,大力促进我镇全域旅游的发展,确保顺利完成20xx年全镇重点项目任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全域旅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第一副组长:

副组长:

三、工作目标

为保障全域旅游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围绕项目排计划、定措施,强化责任抓落实,确保完成重点项目任务。

工作方案 篇3

为做好20xx年度慈善大病救助工作,切实减轻大病贫困患者和低保家庭、城乡特困扶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医疗包袱,现订定如下工作:

一、救助工具及标准

(一)对低保家庭、城乡特困扶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病患者,不设起步线,原则上对其昔时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经医疗保险和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后实际自负部分给予适当的救助,最高救助3万元。以上救助工具先进行政策性医疗救助和商业保险报销,剩余部分再进行慈善大病救助。

(二)其他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础生活花费支出低于低保标准200%的因病致贫家庭(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80元,农村子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4500元),原则上对其昔时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经报销后自负部分跨越3万元的给予适当的救助,最高救助3万元。

(三)不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础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不解决转院手续的人员,原则上不列入救助范围。

二、资金滥觞

慈善大病救助资金从市慈善总会的善款中列支。

三、救助原则

(一)应助全助。要实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确保相符救助条件的家庭全部获得救助。

(二)公道公开。要严格依照公道公开的原则肯定救助工具、审定救助金额。救助工签字单和救助金额要列入村子(居)务公开和镇当局(街道做事处)政务公开范围,村子(居)委会、镇当局(街道做事处)应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收群众监督。同时,通过新闻媒体颁布慈善大病救助环境,接收社会监督。

四、实施法度模范

(一)镇(街道)民政办负责受理慈善大病救助申请,申请者填写《20xx年度慈善救助大病患者申请表》一式 2 份,并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住院医疗费单据或居民大病保险单据及家庭收入证明。低保家庭、城乡特困扶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病患者须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

(二)村子(居)委会对申请人家庭环境进行查询访问核实并公示,相符救助条件的,报镇当局(街道做事处)检察并公示。

(三)镇当局(街道做事处)进行检察,相符条件的,报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审批。

(四)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审核,肯定救助工具,在XX时讯、电视台、XX市当局网站进行公示后,无贰言,审定和发放救助金。

五、工作要求

实施慈善大病救助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改良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协调社会的紧张举措。各镇(街道)要高度看重,增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共同,摸清底数,规范操作。各镇(街道)要加大工作力度,务于20xx年1月4日前将大病患者的申请表、汇总表及相关资料报市民政局。

标签:慈善大病救助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 篇4

一、草坪养护服务

1.浇灌、排水

(1)用土钻检查草坪土壤干湿程度,土层深100mm~150mm处若呈干燥状,应及时进行浇灌。

(2)草坪养护人员应使用专用水管进行浇灌,浇灌应湿透根系层,浸湿的土层深度为100mm,但不允许地面长时间积水。

(3)浇灌时期和浇灌时间可遵循下列规定。

①冷季型草:春秋两季充分浇水,每周一次;夏季适量浇水,每两周一次,宜早晨浇,安全越夏。

②暖季型草:夏季勤浇水,每周两次,宜早、晚浇;春秋季每两周一次,冬季可不浇水。

2.修剪

(1)草坪长到70mm~80mm时,草坪养护负责人员应予修剪。

①大面积草坪(面积≥50m)应用手推式草坪机进行统一修剪。

②小面积草坪(面积<50m)可用割草机(亦称割秆机、打边机)或大号枝剪进行局部修整。

(2)草坪修剪后高度为60mm左右。

(3)草坪修剪次数,见下表。

3.清除杂草、杂物

(1)与管理区域的草坪草形态不符的杂草,养护人员应及时进行清除,并要求除早、除小、除净。

(2)清除杂草作业分人工除草和化学除草。

①人工除草用尖头小刀进行挑除。

②化学除草应由绿地养护人员用喷药器进行喷洒。

(3)一周后,对未清除的部分杂草,可通过人工除草的方法进行补除。除草效果测评,以立姿目视草坪无杂草为准。

4.施肥

(1)冷季型草种追肥宜在春季或秋季,暖季型草种追肥宜在晚春。

(2)追肥应以复合肥料为主,追肥的时间和数量可根据土壤肥力、草种和幼苗生长等情况而定。早春、晚秋可施有机肥,施肥方法可采用撒施和根外追肥。

(3)每年施肥一次,每次施肥成分含量分别为:磷3g/m;钾2g/m;氮5g/m。

5.病、虫害防治

病、虫害防治,应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1)预防:预防性喷药每年一次,预防病害以喷灭菌灵等为主,常用浓度800~1000倍液;预防虫害以喷爱福丁等为主,常用浓度20xx倍液。

(2)除害:绿化人员可依具体情况,选择无公害药剂或高效低毒的化学药剂消除病、虫害。

6.其他养护

草坪边缘线应整齐划一,装饰性草坪或花坛可运用切边机进行切边养护。

二、树木养护服务

1.浇灌、排水

(1)夏季浇灌宜早、晚进行,冬季浇灌宜在中午进行,浇灌要一次浇透,尤其是春、夏季节。

(2)若处高温久旱(气温高于35℃,10天未下雨)时期,应及时进行浇灌,一般应在清晨或傍晚进行。

(3)暴雨后一天内,树木周围仍有积水,应予排水。对处于地势低洼处的雪松等易受水淹的树种可采取打透气孔的方式排水(挖若干小洞,直径50mm左右,至根部;垂直插入相同直径PVC管,周边用土填实)。

2.中耕、除草

(1)树木根部附近的土壤要保持疏松,易板结的土壤,在蒸腾旺季应每两个月松土一次。

(2)乔木、灌木周围大型野草,应结合中耕进行铲除,特别注意铲除具有严重危害的各类藤蔓。

(3)中耕、除草宜在晴朗或初晴天气,且土壤不过分潮湿的条件下进行。

3.施肥

(1)树木休眠期可施基肥(如豆饼),每年10月中旬至11月进行一次。树木处于生长期,可依据植株的长势对其施追肥。(注:花灌木应在花期前、花期后进行。)

(2)一般乔木胸径在15cm以下的,每3cm胸径可施堆肥0.5kg,胸径在16cm以上的,每3cm胸径施堆肥0.5kg~1.5kg。树木青壮年期欲扩大树冠及观花、观果植物,可适当增加施肥量。

(3)乔木和灌木均应先挖好施肥环沟,其外径应与树木的冠幅相适应,深度和宽高均为25cm~30cm。

(4)施用的肥料种类应视树种、生长期及观赏等不同要求而定。早期欲扩大冠幅,宜施氮肥,观花、观果树种应增施磷钾肥。

(5)施肥宜在晴天。

4.修剪、整形

(1)树木应通过修剪调整树形,均衡树势,调节树木通风透光和肥水分配,调整植物群落之间的关系,促使树木茁壮生长,各类绿地的乔木和灌木的修剪以自然树形为主。

(2)乔木类:主要修除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扭伤枝以及枯枝和烂头。

(3)灌木类:灌木修剪应使枝叶繁茂,分布匀称,修剪应遵循“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进行。

(4)绿篱类:绿篱修剪,应促其分枝,保持全株枝叶丰满;花球应确保春、秋两季各修剪一次。

(5)地被、攀缘类:地被、攀缘植物修剪应促进分枝,加速覆盖和攀缠的功能,对多年生的攀缘植物要每年一次翻蔓,清除枯枝。

(6)修剪时切口都要靠节,剪口要平整,对于过于粗壮的大枝应采取分段截枝法,操作时应注意安全。

(7)休眠期修剪以整形为主,可稍重剪;生长期修剪以调整树势为主,宜轻剪;有伤的树种应在夏、秋两季修剪。

5.补植树木

(1)树木缺株应尽早补植。

(2)补植季节规定。

①落叶树:应在春季土壤解冻以后、树木发芽以前补植或在秋季落叶以后、土壤冰冻以前补植。

②针叶树、常绿阔叶树:应在春季土壤解冻以后、树木发芽以前补植,或在秋季新梢停止生长后、降霜以前补植。

(3)补植的树木,应选用原来树种,规格也应相近似,若改变树种或规格则应与原来的景观相协调,补植行道树树种应与同路段树种一致。

6.枯死植株的挖除

(1)结合补植工作对枯死植株进行调整。

(2)挖除枯死植株作业,应事先报市园林主管部门审批,任何单位与个人无权擅自挖除。

三、花坛、花境养护

1.花坛的养护

(1)根据天气情况,保证水分供应,宜清晨浇水,浇水时应防止将泥土冲到茎叶上。

(2)做好排水措施,防止雨季积水。

(3)应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

(4)花坛保护设施应经常保持完好。

(5)花坛内应及时清除枯萎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及时补种、换苗。花坛内缺株倒苗一级不得超过10%,二级不得超过15%,基本无枯枝残花,一级残花量不得大于15%,二级残花量不得大于20%。

2.花境的养护

(1)及时修剪、整枝,花后及植株休眠期一级残花枯枝量不得大于15%,二级残花枯枝量不得大于20%。

(2)每年休眠期可适当耕翻表土层,施加有机肥,如豆饼、骨粉。

(3)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每年在春季、夏季进行预防性喷药各一次。

(4)落实日常养护,做到立姿目视无杂草、垃圾。

工作方案 篇5

我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新教师比例逐年增加,虽然绝大多数新教师学历达到了规定要求,但在教育理论的研究和教学艺术的运用方面还远不能适应教学要求,为了加快青年教师的培养,确保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学校决定定期举行“青年教师拜师会”,对青年教师实施一对一结对培养,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老师的条件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工作勤奋,乐于奉献,热爱二中,关心青年教师成长。

2、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十年以上高中教龄,中级以上职称。

3、教学艺术精湛,教学受学生欢迎,在学生教学评价中,满意率经常在50%以上。

4、教学效果突出,所任班学科成绩较好,教学评价好。

5、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有指导教学研究的能力。

二、指导教师的选配

1、由教研组长推荐并会同教导处确定各科指导教师推荐名单。

2、教研处将推荐名单报行政会议讨论批准后,由学校发文予以公布确认。

3、指导教师与青年教师的配对安排,由教研组长在征得双方同意的基础上指定。

三、在职培训对象的确定

1、教龄不足三年的所有青年教师必须进行在职培训。培训时间三年。

2、教龄超过三年,但不超过五年且未参加结对在职培训的青年教师,必须进行一年的在职培训(带过毕业班除外)。

3、应参加在职培训而不参加在职培训的青年教师,不能升入高一年级教学。

四、培养细则

1、青年培养对象应尊重指导教师的指导,经常主动地向指导教师请教。

2、指导教师应热情关心指导对象的思想修养和业务学习,经常进行指导和督促。

3、指导教师要对指导对象的备、教、批、辅、研进行全面、具体的指导和检查。

4、指导对象每周听指导教师的课不得少于2节。

5、指导教师每周听指导对象的课不得少于1节,并要进行现场点评指导。

6、指导教师应耐心解答指导对象提出的各类疑难问题。

工作方案 篇6

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十二五”期间全面解决全省农村整体存在危险的困难家庭(即d类危房)住房问题的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我县“十二五”期间农村d类危房数据,结全我县实际,**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农村危房改造的工作目标

**年,省委、省政府确定我县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700户(其中20xx年400户,20xx年300户,20xx年节能示范户200户),工程建设于20xx年10底完成建设任务。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分期分批推进。根据困难群众的经济状况,按照先无房、危房户,后其他困难住户的要求,科学制定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以下简称“解困”)规划。

因地制宜,分类分户解决。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区别不同对象和住房困难类型,按照旧房维修,危房改建、无房新建等不同类型逐户解决。

先易后难,满足安全居住。根据经济安全实用、节地节能节村的要求,要先易后难,坚持低标准起步,广范围覆盖,以满足安全适用的居住要求。

节约用地,坚持一户一宅。解决农村困难群众新的住房后,应收回原宅基地,以防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三、方法程序

(一)解困对象

1、解困对象标准。解困对象,是生活在农村贫困线以下的下列人员,并属于居住在上世纪50年代前建造,不能保障安全的简易土窑洞、简陋土坯房的住房或房屋已经倒塌的无房户:

(1)经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户;

(2)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的农村低保边缘住房困难户;

(3)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因病返贫的住房困难户;

(4)经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确认不宜集中供养,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

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困难家庭,而子女有经济能力,但不履行赡养义务造成住房困难的,不在此解决范围。

2、解困对象认定。认定农村住房解困对象,按下列规定执行:

(1)农村低保户和优抚对象,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查认定。

(2)农村低保户和优抚对象中的住房困难户,由县级建设部门审查认定。

(3)农村低保边缘和因灾因病返贫的住房困难户,由县级建设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审查后,报县人民政府认定。

城市和县城规划区内的农村住房困难户,不在此次解决的范围;已经规划在地质灾害治理搬迁村、整体移民搬迁村的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在整村搬迁时一并解决;已经在残疾人危房改造中解决住房的农村贫困残疾人,不再重复解决。今后,解决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扶贫搬迁和残疾人困难群众住房问题时,可适用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政策,但不能重复适用其他优惠政策。

(二)解困方式

在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中,坚持个人自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坚持旧房利用与新房建设相结合;坚持统一组织建设维与住户自行修缮相结合。解困工作要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与村庄整治、土地整理、村庄绿化结合起来,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移民搬迁、残疾人住房改造,结合农村困难群众的意愿,采取新建、改建、修缮、置换或其它方式,做好解困工作。

1、新建住房。对没有住房或现住房已不能居住的利用本村现有住房也无法解决的,可采取新建的方式解决。

2、改建住房。对原住房已成危房但还有一定利用价值的可采取对原住房进行改建的方式解决。

3、修缮住房。对原住房已经严重破损,但修缮后还能使用的,可采取修缮原住房的方式解决。

4、置换住房。对于没有住房的,除采取新建住房外,还可在本村置换解决,即在原住户自愿前提下,收购现有依法批准建设的空置住房进行维修的,安排没有住房的困难群众居住。

(三)解困要求

1、严格控制建房面积。新建和改建住房的建筑面积可按困难群众户籍人口确定,一般控制在40—60平方米之间,乡(镇)政府要积极引导、防止出现超标准建房的问题。修缮住房的,按现有住房面积修缮。置换住房的参照新建住房的面积标准掌握。

2、严格质量安全管理。各乡镇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要组织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农房建设的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确保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实用、经济”。具体要求是:

(1)新建和改建住房的,应为一层砖混或砖木结构的平房,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

(2)修缮住房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选做墙壁维护,屋顶维修,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

(3)置换住房的。应购买置换一层砖混或砖木结构的平房,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

(四)补助标准

在解困时,按《意见》要求,各级财政对农村危房改造平均每户补助标准为140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7500元,省级财政补助2600元,市政财补助1950元,县(市)财政补助1950元。对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户,中央财政每户再增加2500元补助。解困工作的摸底调查、建立档案工作培训,监督管理等工作经费,由县财政根据工作需要专项列支。省、市两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下达后,连同县的补助资金一并在银行专户储存管理,上年结余部分可滚动到下年继续使用,由县建设部门根据各乡(镇)、农村的工作进度,按照管理程序的规定拨付。

(五)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解困条件的家庭,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长治市农村困难群众住房解困申请表》并提供户籍、住房和低保等证明材料。

2、评议公示。村民委员会对收到的解困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进行评议,初定解困对象,并予以公示,广泛听取意见。评议公示后,对符合条件的,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和依据。

3、审查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要及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报县建设局、民政部门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应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4、核准上报。县级建设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复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准其享受住房解困优惠政策,并按市里分配指标,分年、分批解决,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人民政府向市建设部门、民政部门申请补助。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舆论宣传

建立长效、动态的解困工作机制与监管机制,建设完善公示制度、严密审核制度、透明资金拔付制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形式,宣传解困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配合解困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注重业务培训,开展产权登记

要通过专家讲课等形式,加强对农村建筑工匠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素质,进一步适应农民建房由传统砖木结构向现代钢筋水泥结构转变的需要。开展农村住房产权登记培训,尽快开展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工作,为解困工作的逐步落实提供条件。

(三)搞好政策衔接,落实解困规划

理顺解困政策渠道,做好政策衔接工作,避免重复补助。积极组织搞好调查研究,摸清住房困难情况,建立住房解困档案,扎实搞好前期工作,实事求是、各负其责、协调配合、认真落实解困年度计划。

五、资金使用管理。

农户改造竣工后,乡镇根据改造建设情况各种档案资料、申请审批程序和完备情况,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按规定财政部门拨付乡(镇),乡(镇)以一折通的方式拨付到改造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