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选工作方案汇总6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作方案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作方案 篇1服务业(第三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在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为全面摸清第三产业家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按照县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决定对县第三产业进行全面清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和对象
(一)清查全县贸易业和住宿餐饮业所有行业中达到限额以上的企业、达到限额以上的大个体和产业活动单位。限额以上标准:批发业年营业收入20xx万元以上,零售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上。
(二)清查房地产业资质以上企业及在外地注册的县内房地产企业。
(三)清查重点服务业企业。具体对象为:一是年末从业人数达50人及以上或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和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的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企业;二是年末从业人数50人及以上或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企业。
二、第三产业行业主管单位及责任分工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xx)标准,第三产业共涉及国民经济14个门类、46个大类、193个中类、431个小类行业。根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20xx年底我县第三产业共有法人企业472家,目前已入库限额以上贸易业和住宿餐饮业、资质以上房地产业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72家。按照统一领导、分工明确、协作配合、统一核算、信息共享的原则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职能,第三产业各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如下:
(一)县交通运输管理局:负责道路运输业,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交通运输中转货场等仓储业、物流业,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中的汽车、摩托车修理与维护、驾校等相关企业。
(二)县邮政管理局:负责法人快递公司和个体快递公司代理商。
(三)县商务经信委:负责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及贸易经纪和代理、典当业、会展业及服务外包、企业管理服务、批发零售企业中的物流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工业企业中的物流业等相关企业。
(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有资质的房地产企业及房地产业中的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其他房地产活动,专业技术服务业中的工程技术,公共设施管理业,环境治理业中的水污染治理等相关企业。
(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商务服务业中的人力资源服务、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企业。
(六)县旅游局:负责商务服务业中的旅行社及相关服务、公共设施管理业中的游览景区管理等相关企业。包括星级旅游饭店、旅行社及农家乐。
(七)县公安局:负责安全保护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及其他安全保护服务等相关企业。
(八)县民政局:负责居民服务业中的婚姻服务和殡葬服务等相关企业。
(九)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负责新闻出版业、录音制作,广播、电视、电影与信息传输业中的广播电视传输服务,文化艺术业、娱乐业、文化产品出租业、体育等相关企业。
(十)县工商局:负责商务服务业中的县场管理、广告业、知识产权服务业等相关企业。
(十一)县质监局:负责专业技术服务业中的质检技术服务等相关企业。
(十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零售店的销售等相关企业。
(十三)县卫生局:负责各民营企业医院等。
(十四)国税局:配合各部门做好清查工作。
(十五)地税局:配合各部门做好清查工作。
(十六)督查室:负责督促清查工作整体推进情况,形成专项通报。
(十七)现代服务业办公室:负责协助推进清查整体工作,协调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动态管理清查企业清单,及时向行业部门反馈新增清查企业信息。
(十八)各乡镇及社区:配合各行业部门做好本辖区的清查工作。
三、清查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企业的清查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归本部门管辖的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后附清单),并做好日常监测。除了对清单中的企业(数据均为20xx年底)核查外,还要加大对20xx年以来新增企业的清查力度,对已经达到规模以上能入库企业,要督促其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申报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提供资料报县统计局;对还未达到规模的企业要跟踪服务、加大培育力度。
(二)加速推进属地注册工作。及时做好贸易业大个体及产业活动单位变更为法人企业的工作,工商、税务、商务、统计部门要紧密配合,做好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等行业限上个体、产业活动单位的走访调查工作,多渠道勘查瞒报、漏报的限上企业,对于符合条件的必须注册为法人。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的清查力度,凡在我县有开发投资项目的外地房地产企业(分公司),必须在我县注册为法人企业。
(三)努力培育壮大企业主体。对已经由行业主管机构统一管理的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如快递公司、网吧、农家乐等),由管理机构作为法人企业申报入库,填报行业销售额(营业额)。没有统一管理的专业县场、商贸、餐饮专业街必须实行集中管理方式,由管理机构统一上报销售额(营业额)。
(四)加强对清查企业的入库统计工作。对清查出的法人单位或大个体(产业活动单位),在工商、税务、商务经信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必须于5月25日前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相关申报入库所需资料报县统计局。
法人企业申报入库所需资料如下:
1.审核登记表,新开业或新投产企业申报书(限新开业或新投产单位),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证书)、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批发和零售业单位还需提供: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在税务部门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列资料(表1),最近1个季度的《重要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仅由所经营商品的品种在本表商品目录内的企业提供)。
3.住宿和餐饮业单位还需提供: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在税务部门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企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 ……此处隐藏5079个字……格率、品质宜存率和各类粮食的卫生安全指标。(三)储备粮轮换情况。重点检查20xx年度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下达和轮换任务执行情况。
(四)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保管费、轮换费以及最低收购价粮收购费、保管费的拨付使用情况。
(五)粮食仓储管理情况。一是中央储备粮代储政策执行情况,包括代储企业和仓房是否具有代储资格,资格企业的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省级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和仓房是否具备承储资格,资格企业的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等。二是政策性粮食专仓储存、专账记载情况。是否存在各级储备粮混装混存、储备粮与企业商品粮混混装混存等情况。三是库存粮食储存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有无严重虫粮、高水分粮、霉变粮、发热粮等储粮安全隐患。四是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六)地方储备粮油货位监管台账、省级储备粮轮换台账实施情况。地方储备粮油承储企业是否按规定建立《地方储备粮油货位监管台账》,登统是否及时、是否真实;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地方储备粮油监管台账》《地方储备粮油实际承储库点承储情况表》是否建立,与实际承储情况是否相符。
(七)涉及粮食库存管理的其他情况。如《库存管理责任书》落实情况。
(八)春季粮油安全检查:1、库存粮油的“一符、四无”和储备粮油的“三专、四落实”情况;2、科学无公害储粮,机械通风、粮温是否控制在规定范围以内,微机测温电路是否畅通准确;3、粮油质量的管理情况;4、储粮规范化管理和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5、储粮化学药剂的管理及使用情况。
四、检查时点和进度安排
以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检查工作分准备、企业自查、省级联合复查、整改汇总上报等4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各企业按要求做好企业自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制定粮食库存进行检查的工作方案,在3月28日前报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企业自查阶段。4月2日前,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农发行和有关单位
,指导辖区内的承储企业认真做好库存自查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要对实际承储在本库的各种性质粮食实物库存进行全面清查。通过自查,梳理发现的各种问题,并进行切实整改,做好检查数据的整理工作。市粮食局、农发行将组织对省级储备粮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辖区内省级储备粮库存总量的30%。
(三)省级联合复查阶段。4月20日前,省粮食局、农发行省分行、中储粮成都分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随机选点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尤其是政策性粮食储存量大、拍卖出库量大、反映问题较多的库点进行复查,复查比例为粮食库存总量的10%~15%。结合省级联合复查,国家粮食将安排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具体要求另文通知。
省级复查结束后,国家有关部门将派出工作组对重点地区的部分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和突击检查。
(四)整改汇总上报阶段。在库存检查各个阶段,都要立足于边检查边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要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按期书面反馈整改结果。对由于体制机制原因造成企业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作为检查结果的重要内容,逐级汇总上报。企业自查汇总表和省级储备粮抽查汇总有,包括粮食库存数量汇总表、粮食储存年限汇总表。对库贷挂钩、政策性粮食费用补贴、储备粮轮换、粮食储存安全及库存管理的其他情况,在检查工作报告中只作文字说明,重点反映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各企业要依据本次检查时点数据,更新《地方储备粮油货位监管台账》、《地方储备粮油实际承储库点承储情况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粮食库存是应对当前农业自然灾害、保供稳价和抑制通胀的重要物质手段。夯实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克服麻痹思想,采取有力措施,把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准确。
(二)落实检查责任。各企业要按规定及时正确处理账务,做好自查准备工作,确保按《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和《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规定的方法、程序和要求开展自查。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确保企业自查工作客观、公正,检查结果真实、准确。企业法人代表、地方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检查人员都要在检查工作报告和相关报表上签字,各环节检查记录必须完整、准确,并妥善保存。对故意掩盖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妨碍检查工作,或者检查工作走过场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增加检查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严格保密工作。粮食库存属于国家保密范围,承储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的规定,做好粮食库存数据报送等保密工作,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
工作方案 篇6校内各单位:
为了使广大师生有序开展期末工作,度过一个平安、和谐的暑假,根据学校20xx年工作安排,现将学期末及20xx年暑假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放假及开学时间
1、放假时间为20xx年7月12日—8月21日。20xx、20xx、20x级学生8月22日—23日报到,8月24日(星期一)上课。
2、教师放假时间与学生一致。各类管理人员放假时间为20xx年7月15日—8月18日,8月19日正常上班。
3、通勤车接送教职工7月13日停运,接送教职工子女上学正常运行;8月19日起正常接送教职工。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二、相关要求
1、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学校关于假期各项重点工作的安排,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学生工作处要摸清暑期留校学生情况,建立留校学生的信息台账,按照“谁留人、谁管理”的原则,靠实管理责任,同时提前谋划好学生军训工作;招生就业处要做好招生录取工作,持续抓好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基建处要抓紧推进专家教师公寓和学生公寓项目建设工作;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保卫处要做好实验室防爆、防火、防泄漏等安全工作;后勤保障部要做好校内维修工程项目和暑期学生留校就餐服务等保障工作。
2、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暑期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持续从严抓好常态化形势下疫情防控工作,细化校园和人员管控措施,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师生要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得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域长途旅行,确需离开居住地的,须向学校报告。
3、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学校相关制度,做好假期应急值班等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好学校总值班室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表请从OA系统“单位公告”栏下载。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如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同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廉洁自律工作。
4、各部门(单位)内部值班表请于7月10日下班前报送至学校办公室(办公楼3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