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集合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通知,通知具有使用范围的广泛性、文种使用的晓谕性和行文方向的不确定性等特点。相信许多人会觉得通知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1尊敬的广大市民:
《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经20xx年XX月XX日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20xx年春节将临,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现将我市烟花爆竹禁放的有关规定告知大家,希望广大市民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政府的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一、在本市XX区、XX区、xx区、XX区、XX区行政区域和XX经济综合实验区、XX新区、xx经济技术开发区、xx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的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四、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喜庆等活动的,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制止未成年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区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区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XX元以上XXX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并为举报者保密。举报电话:XXX
真诚地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为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安宁的工作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2市民朋友们:
《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于20xx年x月x日起施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禁放取得良好效果,体现我们市民的良好素质,请您和家人、朋友,为了蓝天更长久、空气更清新、生活更安宁、环境更宜居、亲人更安全、社会更有序,请您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带头遵守禁放规定、主动遵守禁放规定。请您大力支持我们的工作,将家中未燃放的烟花爆竹主动上交属地派出所(公安机关不予处罚),并积极举报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通告》主要内容如下:
1、xx区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再设立销售网点。
2、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示范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单位或个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收缴其烟花爆竹,对单位处1元以上5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元以上2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5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元以上5元以下罚款。
4、燃放行为人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5、法律、法规对燃放烟花爆竹有其他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6、本通告自正式发布之日起施行,《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x政发[20xx] x号)同时废止。
xx区人民政府
20xx年x月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3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各相关单位:
今年以来,我县遭遇不利天气影响,空气质量同比不降反升,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异常严峻。特别是春节假期,部分乡镇(街道)烟花爆竹禁放和禁止露天焚烧工作管控不力,导致空气质量指数小时数据居高不下。20xx年元宵节即将到来,在抓好防控阻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同时,禁止元宵节前后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秸秆、木材等杂物,有效改善空气质量,任务迫在眉睫。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我县20xx年元宵节期间禁燃禁烧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范围
20xx年2月4日至2月24日期间,全县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木材等杂物。
二、充分认识重要性和紧迫性
燃放烟花爆竹可瞬间增加空气中硝酸盐和颗粒物浓度,焚秸杆、木材等杂物可产生大量的氧化物、光化学氧化剂和悬浮颗粒,可拉高空气质量指数、增加人体呼吸系统负担,对疫情防控也有不利影响。为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造成的污染,各乡镇政府、街道办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迅速安排部署,统一指挥调度,压实乡镇党委政府工作人员和村“两委”责任。做好宣传引导,增强群众意识,动员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当前特殊时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三、明确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一要认真抓好烟花爆竹禁燃工作落实。县公安部门牵头负责烟花爆竹全域禁烧禁燃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和巡查打击力度,对在元宵节期间顶风燃放烟花爆竹的,一经发现,依法拘留;县应急管理局和县供销社要做好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工作,一经发现违规销售的,依法处理处罚到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要切实发挥主体责任,依据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大对烟花爆竹燃放巡查管控力度,发现燃放烟花爆竹及时制止,对不听劝告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拘留。
二要认真抓好禁止露天焚烧工作落实。县住建局要做好主城区(城中村除外)元宵节前后尤其是正月十六禁止露天烧管控工作,要加大禁烧宣传力度,引导临街门店、商户业主和居住小区群众自觉放弃正月十六焚烧木材等杂物烤火的陋习。要进一步加大巡查打击力度,发现焚烧木材等杂物的`,及时制止,并移交
公安部门依法拘留;各乡镇政府、街道办要切实发挥主体责任,一要建立红外视频监控推送火点快速处理机制,对县空保中心推送火点,要于30分钟内处置、反馈到位,确定焚烧当事人,并配合县生态环境分局和县公安局对焚烧当事人依法处罚和行政拘留工作;二要切实发挥环保网格作 ……此处隐藏4599个字……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七)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公安机关依法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向公安、应急部门主动上交社会流散烟花爆竹,对主动上交的不予追究责任;对不主动上交违反规定被查处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三、对发现非法制造、运输、存储、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劝阻和举报,可拨打举报电话“110”进行举报。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12亲爱的业户朋友:
为加强小区秩序管理,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减少污染环境,让您拥有一个快乐和谐、安全的居住环境,请各位业主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禁止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物业工作人员将加大小区巡视,劝阻、制止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2、禁止在私家阳台、楼顶、楼道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发生火灾隐患和伤人事故。
3、如因个别不听劝的业主因燃放烟花爆竹给小区及业主造成财产及人身损害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将由业主自行承担。
4、请不要让未成年人单独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对孩子造成伤害,须由监护人或成年人陪同看护。
5、不要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烟花爆竹。
6、在家中暂时存放烟花爆竹时,请注意远离火源。
XXX物业服务处
20xx年x月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13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春节即将来临,燃放烟花爆竹又到旺季,首先恭祝大家节日快乐!春节燃放烟花爆竹让节日充满年味,平添许多节日的欢乐。愿大家在欢快燃放之际,勿忘文明燃放、安全燃放,让大家在爆竹声中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鉴于此,禁止广大业主在园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请您在园区西门,集中燃
放点燃放,届时物业服务中心会在上述指定地点做好防火、防爆准备。
现将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和许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禁止在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
2、所有的烟花爆竹产品都应在指定地点燃放,严禁在阳台、露台、屋顶、楼道处燃放。
3、儿童燃放烟花爆竹应在家长或成年人的看管指教下,千万不要让他们自己燃放,当遇到引线燃后不响的情况时,不能马上跑去查看,防止突然爆炸。 4、节日离家外出时,要关好门窗,防止烟花爆竹飞进屋内引起火灾,大风天气,请不要燃放烟花爆竹,否则容易引起火灾。
为切实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建业森林半岛住户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再次提示您禁止在园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衷心感谢广大业主对我们工作长期的理解与支持!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14为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有效防治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和噪声污染,确保广大市民和游客度过安全、文明、洁净的新春佳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海口市烟花爆竹管理若干规定》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要求,市政府决定于20xx年春节、元宵节期间(20xx年1月21日0时至2月5日24时)开展部分区域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绕城高速公路、212省道以北与海口市东、西行政界线围合的'区域(包括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江东新区;全市所有街道;西秀镇、长流镇、海秀镇、城西镇全镇行政区域;云龙镇212省道以北区域)。
(二)石山镇、永兴镇、龙桥镇、灵山镇、三江镇、演丰镇等6个镇的全镇行政区域。
(三)海口观澜湖旅游度假区。
(四)国家机关、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以及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幼儿园、学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商业广场、集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加油站、液化石油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山林、风景名胜区等重点防火区等区域。
二、本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地点以外的其他区域,农历除夕、正月初一的全天以及其他每日的6时至22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
三、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时间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按照《海口市烟花爆竹管理若干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四、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对违反规定的,由公安、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欢迎广大市民和游客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举报,共同维护我市公共安全和优良生态环境。举报电话:12345。
海口市人民政府
20xx年12月31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15尊敬的各位业主:
新春来临之即,大连名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员工祝您新春快乐、身体健康!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既带来了节日的`喜庆,也寄托了良好的祝福。欢庆之余请您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燃放工作。
1、为确保节日安全和社区和谐,小区内任何部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届时我司工作人员将加大小区内巡视,对有违反此规定的业主进行劝阻和制止,如业主不听从管理人员劝阻并强行燃放烟花所发生的火灾后果自负;
2、请您到小区两侧主入口外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时请您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
3、各位小区业主尤其是探亲度假的业主在外出前请清理自家阳台和空调架上堆放的易燃易爆物品,避免火险隐患。
控制燃放区域允许燃放时间为20xx年1月14日(腊月二十三)、20xx年1月21日(除夕)至20xx年1月28日(正月初七)、20xx年2月5日(正月十五),每日7时至23时(除夕不限时);
物业再次提醒广大业主务必及时清理堆放在走廊、消防通道内的杂物,以免堆放的易燃物引起火灾。
感谢您为小区和谐安全付出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