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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通知

时间:2023-06-06 14:02:23
精选工程通知汇编8篇

精选工程通知汇编8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都可能会用到通知,通知的种类比较多,根据其不同的作用可主分为转文性通知、指示性通知、事务性通知、任免通知等。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通知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通知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通知 篇1

工程名称:xxxx变电站至xxxx110KV变电站输电线路工程 编号:TJ-WX - TZ-001

致:xxxxx电力建设总公司

事由:关于你单位在冬季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要求

要求:

目前,你部施工的xxxx变电站至xxxx110KV变电站输电线路工程1标段铁塔基础工程,根据近期天气预报,近日将有连续大幅度降温天气,为了保证混凝土施工质量,特作如下要求:

1、所有原材料必须采取保温措施,确保原材料处于正温状态;

2、对于钢筋已安装未浇筑的砼分项,在混凝土未浇筑前,必须对钢筋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生锈;

3、对于已开挖的铁塔基础要求在混凝土浇筑前搭设暖棚并采取加温措施,防止基坑受冻;

4、混凝土必须严格按照《冬季施工措施》进行施工,对浇筑施工机具也必须采取保温措施;

5、混凝土浇筑现场必须悬挂温度计,并做好浇筑测温记录;

6、为了迎接雨雪天气的到来,在基坑四周必须设置平面排水沟;

7、冬季个人防护用品必须发放到位;

8、在脚手架搭设前,应先考虑雨雪造成的影响,防止由于雨雪造成的安全事故;

9、原则上在混凝土达不到冬季施工措施要求时所有砼暂停施工,待气温回升后再根据天气及现场保温情况确定是否允许浇筑砼。

10、不管是否采取冬季施工措施,从即日起浇筑的混凝土基础在明年回弹后再予以验收。

项目监理机构: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xxxx 年xx月xx日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各一份。承包人收到监理通知单后,必须及时按通知内容和要求整改,并将处理结果或处理措施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报送监理办查验。

工程通知 篇2

一、考试报名及缴费方式

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二、考试时间

20xx年10月21日至10月22日。具体时间与考试科目是:

10月21日上午:9:00-11:30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0月21日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2日上午: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10月22日下午:14:00-18:00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三、报名时间

20xx年7月25日9:00开始至8月3日16:00结束。

四、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20xx]125号文件精神,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考务费每人每科56元,主观题考务费每人每科64元。

五、考试用书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4号)精神,今年考试使用20xx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xx版)、《建设工程计价》(20xx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xx版)、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xx版)。

六、准考证打印安排

请考生于20xx年10月18日9:00至20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七、考试成绩公布

1、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人考中心函[20xx]34号)精神,将于20xx年12月底前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2、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办理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查)。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xx]168号)文件规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3、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八、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市人才考评中心在国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下发到我市后开始证书制作工作,由于国家下发考试合格证书的时间不确定,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查询领取日期及方式。

九、考生报考资格及免试条件

1、报考条件

根据市人事局(津人专〔20xx〕55号)文件,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2、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 ……此处隐藏5056个字……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1. 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

2. 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

3. 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二、 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和考试科目

10月21日

上午:0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2日

上午: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三、 考试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全国统一组织实施。应试人员需注意如下事项:

1. 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 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 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 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办法

1. 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 报名应通过链接登录或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

(二)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按属地划分进行。凡不属兵团单位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各师人事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审查确认。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相片上传成功后,再于规定时间内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或学位证书(免试部分科目者还需提供免试相关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当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

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三)缴费办法

通过资格审核及确认后,可直接在网上进行缴费操作。按提示通过支付平台缴费完成后,点击“缴费”查看缴费状态,只有“缴费状态”中显示“缴费完成”字样才证明报名成功,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7月26日- 8月21日

现场审核与网上缴费时间:20xx年7月27日-8月22日

(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7:30 节假日休息)

五、 考试用书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xx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使用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xx版)、《建设工程计价》(20xx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xx版)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xx版)。

六、 考点设置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 准考证打印

应试人员可在20xx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期间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 成绩查询

20xx年12月底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

九、 考试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xx〕25 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门40元。

工程通知 篇8

请20xx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人员(仅限本人领取)于7月26日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技术处领取合格证书。

领取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珥季路龙马社区三组

领取时间:工作日早8:30-11:30,14:30-17:00

咨询电话:0871-64569545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

  20xx年7月21日

【拓展阅读】

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流程

1、提出申请

申请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本单位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地(市)级有关部门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

2、受理

有关部门消防机构收到注册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凭证并载明理由。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地市级有关部门消防机构受理注册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将申请材料送至省级有关部门消防机构。

3、审批

省级有关部门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对申请人条件和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注册决定。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作出注册决定的,经省级有关部门消防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4、发证

省级有关部门消防机构应当自作出注册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颁发相应级别的注册证、执业印章,并向社会公告;对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应当出具不予注册决定书并载明理由。

注意:

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注册证、执业印章式样由消防局统一制定,省级有关部门消防机构组织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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